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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sday, 23 June 2009

這我不知道該怎麼說




我是說,我對倫敦的感覺,每次,當我走在倫敦非主要觀光幹道的時候。

這樣的建築,對他們來說是與生如此的,對在建築荒漠成長的我來說,卻總覺得看不膩。我知道也許跟布拉格,羅馬,巴塞隆納等其他歐洲城市相比,倫敦不見得特別出色,只是我想,我的確有些時間沒離開台北。


英國人說,他們是歐洲生活最累的國家,天天朝九晚五的日子。這點,我瞭解。不過最近這幾天偶而在 Kenwood House, Kensington Palace Gardens, St James park 睡午覺發呆玩數讀的我來說,我真覺得這樣的環境是更適合居住的環境。他們的花草樹木太多,草皮真太多,小廣場,空地,公園太多。而且,是的的確確被居住,暫住,或只是經過的人使用。而也許是對倫敦不算陌生,這次來,其實不少午後時光我真的不知要去哪,以前的朋友大多學成歸國,我的時間,就是在這些空間中渡過。我感覺,這樣的方式,可能是稍微接近生活的旅行方式。或說,我本來就可以說是來這邊渡假的。

一個人在這些大公園草地上,在坐了五分鐘之後,你就想趟下來。而在六月倫敦,躺個十分鐘,你就不知不覺昏沉起來。再清醒,又是四五十,甚或一個多小時過去。下午,就這麼過。然後五,六點起身準備回家時,也是倫敦各個酒吧開始甦醒的時候,先從上班族下班後第一杯啤酒開始。


我不是很會說明我對倫敦的生活感這件事。只是當我每天坐公車離開,或回去朋友家時,望著這些建築,看著那些對倫敦生活感不那麼敏感的 Londoner,我再次深深感覺到自己是異鄉人。只是,我卻也很難說,我對台灣就有歸屬感。諷刺的是,到今天他的歸屬感都依然身分不明,既不中華,也不台灣。而有人說,這樣,就是台灣。

在走過 Notting Hill 非 Portobello Market 的住宅區,在4號巴士經過的 Highbury Barn 時,在從 South Kensington 刻意繞遠路到 Euston Station 的街上,或是 Thames 東南岸的商業區,對我而言,那是倫敦無意展現給世人的樣子,卻也是我認識的倫敦另一層面的樣子。我知道那是我日後對倫敦的記憶,而且也許不易與人分享。




Sunday, 14 June 2009

非常不香港



那是我第一次出國,第一次一個人出國,也許,也是第一次發現我有當背包客的個性。
我一個人跑去香港玩了三天。9年前。

9年後。


我住進了9年前好奇與迷戀的重慶大廈。我的房間大約兩坪多,睡了三個人。第四個人,從不住這,只記得曾在某天早上,在我還睡意迷濛時約略看過幾眼。而從我的房間透外出去,你永遠不會知道現在是白天還是夜晚,晴日還是漂雨。
那扇窗什麼都不說。
9年前,我去坐了半山電梯,坐了叮叮,上到了太平山頂,逛了半島酒店,中環,尖沙咀,廟街,去了跑馬地賭馬,星期五的夜晚拎著一罐啤酒獨自在蘭桂坊穿梭。我以為這就是香港。
也許,我是對的,9年後。

只是,我提不起興趣在香港大街上走了。我和兩個法國室友,三個暫時逃離所謂一般現實人生的人,我們決定再一次做出不同的選擇。


6月9號,下雨,香港的雨季,悶熱又潮溼。Gaspard 得要回法國的最後一天,在一年多的流浪之後,我抵港後的第一天。我們三人一起坐船去坪洲。我們去爬手指山, Finger Hill。我們在碼頭附近的小廣場喝著 Chimay,第一罐我們選濃的, 10%,第二罐我們選淡的, 9%。那時候,我們都有點醉意了,我們在想,另外那瓶 middle 的,是不是9.5%。


整個下午到剛入夜時分,我們就一直坐在那個小廣場旁。我們看著一隻黑毛貓教訓每一隻走過,或靠近他身邊的狗,他確實是這裡的老大,我們三人無異通過。我們看過三次有白人觀光客走過,每次經過之後,Gaspard 就會說,快滾回家去 (或香港去),這裡不是觀光客該來的地方!
我知道那是一種無謂的驕傲,但我覺得,他很可愛。
我還記得那天在搭天星渡輪回九龍的時候,Gaspard 帶著些許抑鬱的心情對我說,當他回去見到他父母時,想說英文。
我覺得,他真的很可愛。


Gaspard 走的第一天,我搭了叮叮從中環到銅鑼灣繞了一圈。在人民公社喝了杯咖啡,在人滿為患的餐廳溫溫的吞了一碗麵,然後獨自坐船去了梅窩看大佛。
那晚,在凌晨快一點的時候,我走出了那小小的監獄,本想在眺望香江夜色前打給妳,只是好不容易才約略有個概念如何使用妳給我的電話卡時,卻怎麼也想不起妳正確的號碼, 8808, 88, 088,之後,我記下來了,在第78通之後。


我走的那天,換成了是 Pierre 替我送行。他特地延後了一小時和一個中國女孩的午餐約會,我回請了他一杯 7-11 的唯一精選熱美式咖啡。說穿了也沒其他選擇其實。我們在漂雨的香江前就地而坐。他在沒進食前不抽煙,我抽。不記得我們聊了什麼,大抵跟香港擁擠的生活實在不好受,我們的旅行多麼不香港...有關,我想。他不自覺就會開始咬手指甲,也或許緊張的時候也會吧。那天下午,我去了趟赤柱。9年了,要什麼都不變也太貪心了。畢竟,我都有些許不同了,當初那個大世界,那個無人識得的完全自由感,在後來的人生中我體驗過了更大的層次。


重慶大廈 Taiwan Hostel (聽說老闆時桃園人) 的兩坪大房間, Gaspard 的單純與 Pierre 的年輕氣息, 香港又濕又黏的雨季。這些東西我想我會記很久的。因為,我們為彼此保留了一些很私人的回憶,那些東西在 Lonely Planet 的旅遊書上找不到,那決定於你是什麼樣的旅人。





Wednesday, 30 July 2008

我的眼中,只有女人

 
然而,在許多的女人當中,我都看到妳。

那一個晚上,我和王子拎著啤酒,吃完清粥小菜後的閒逛,然後,騎車回家。

我很迷戀女人的大腿,那是一種本能的,性的吸引,那時,是夏天。

停在紅綠燈前,我看到一個穿著迷你短裙的女人坐在一抬摩托車的後座,一雙白皙的腿。大腿深處,隱藏在藍色牛仔短裙的末端,我注視著,想像手掌在上面輕撫的感覺。

因為紅燈,所以你會看到那女人說話的模樣。在那時候,誘人的短裙對她來說,好像已經退到大海深處,被忽略而遺忘了。你會看到,就算其他的人注視著那誘人的半裸楔型鞋與大腿時,對她來說,她的視線,全都在前座,那位載著她的男友身上,而非今夜也許她刻意挑選的穿著。

她興奮的談論著什麼,從背後試著探尋男友的反應,她不自覺,或是自然而然的手勢只為了好想把所有她的感受傳遞給對方。她的焦點,是那麼唯一。

停了,快變燈了,她的左手在男生的衣角上無意識的揉捏著,然後,輕輕的抱住他。

然後,我想起妳。

我想起妳穿著短裙,坐在我車後時的畫面。

不論在走路時,坐在後座時,妳總是緊緊抱著我,我很喜歡妳的胸部緊貼著我的背,我的手的時候。那給我一種,好像,妳不想讓我走,好像,我完完全全是妳的人,是妳的男人。所以,妳所有的隔閤都離開,所有的矜持也已然不在。

我在那個女人身上,看見了妳。看見了妳,看見了妳

被一顆紅色的燈所吸引,一顆紅色,小小的安全反光鏡面所吸引。
你當然知道那是什麼,只是被它所吸引,所以不明所以卻不能離開。

王子曾說:
我感覺你沒有以前那麼真。

maybe, maybe maybe, but i don't know.

我只知道,那一個晚上,當我們吃完清粥小菜,拎著啤酒在台北的夏夜邊走邊喝又聊又停時,我說的話是直接丟出來的,是沒有"也許有誰會不接受的"的顧慮。是我,所以就會這樣說,這麼說。


而那一個晚上,那一個晚上 

Monday, 28 July 2008

恩, 有累到



是的,有累到

二個月前,還在想要怎麼白回來,現在,是擔心之後會不會白回去。
「你手淫的很嚴重喔」
文哥常講的一句話。非常,非、常,想念他,年過半百卻有豪爽的笑容,
真的給他出手的機會就能見識他不說的才情。
聽他講話就讓我覺得,遇見了百年前江湖行走的俠客。
當然可以跟他開玩笑,
因為,夠厚。


而阿松,就是個聰明反應靈敏的過動兒!
也許,永遠都聽不見從他口中冒出個累字的時候吧。
看似很粗,其實很細,最棒的是,輕鬆!

嘿,要塞的東西還很多,肚子還很空,頭腦也能動,個性又精明又健忘又自大又笨又善良又藏不住又保留又果決卻也猶豫不決。不過,一切卻也都不錯,其實。

有累到,真的是,有累到。
我的off-line還少了節奏感,最近音樂真的聽的好好少,書看的好好慢,鏡頭的組成一不小心就鑽牛角尖,你要什麼,不要什麼,就等一個確定的選擇。


然後,0503,我愛妳

Sunday, 30 September 2007

a long long journey

我在阿姆斯特丹的 Van Gough Museum 擬視著他的畫作,久久不能自己,那一隻隻點點的黑烏鴉,那像是隨自我意識擺動的稻穗,拙重的筆觸,怎麼看,都看不夠,而怎麼可能夠。


在布魯塞爾,我不停的走,走出 Lonely Planet 所圈限出的地圖然後發現了那句,be a traveler, not a tourist. 也才找出這個城市迷人之處,原來,是在北邊。

而那時,其實累了,想回家。


第二次來到 Venice,拜訪了威尼斯人 Riccardo,他,讓我第一次真正體驗到所謂的威尼斯風情。不在 Piazza San Marco,不是 Gondola,也不是 masquerade。

那是情聖 Casanova 越獄後依舊浪漫的先在 Piazza San Marco 的 Caffe Florian 享受一杯咖啡,是在 Riccardo 準備的 simple is the the best 的 pasta。是在傍晚走在 Lido 的海灘,聽他說今年的 Venice International Film Festival 有多少狀況,然後我們坐在搖椅上啜飲一杯 sprrize with Aperol,發現另一種活著的方式。也讓這段旅程,有了一個 recharge 的時刻。


在佛羅倫斯,我離開了誘人的皮件,雄偉的 Duomo,而跳上一班最近的巴士來到 Siena,一座山城。左腳提醒著右腳,兜著兜著,一轉眼卻乍現出 Tuscany 鄉村的富饒景色。而每天,都是從巷口咖啡館的一杯 espresso 與酥脆濃郁的可頌開始。


而最後我才體驗到,唯有妳親自來到羅馬,才能體會為什麼人們說:羅馬,不是一天造成的。這個城市是以一種震攝的方式讓你知道他的巨大與深刻的存在。 Colosseum, Pantheon, Roman Forum... 我只能不停的走,不停的走,不停的走,然後駐足在 Vatican 的 St Peter's Basilica,注視著 Michelangelo 的 La Pietà。那張臉,好美,讓我想起了一個人。那年,米開郎基羅還只22 歲,一個默默無名的青年。


It's a long long journey.
在旅行的過程中,我不時哼起陳綺貞的一首歌,旅行的意義。
旅行的意義,那到底是什麼呢?我看過了一些風景,認識了一些也許只會在人生那個短暫的剎那能相遇的人們,然後在每一個停留的地方挑一張明信片當做我貧窮記憶的提醒。我打開我的背包,再收拾我的背包,從一個車站,再到下一個車站。不過,那每一個呼吸,都確確實實的進入了我的身體。回到了倫敦 (好有趣,是回到了倫敦) ,出現了難得的陽光,窗外的牙買加風味黑人跨上了腳踏車,在星期天的中午慢慢駛離。這些對我來說,從此也不會是抽象的概念或文字,而,變成了我的一個呼吸。

Wednesday, 5 September 2007

有一段時光

覺得好像掉了,時間好像是快退伍前到在Batey工作其間。
那時候因為恒凱的關係,認識了一些人,去了一些地方,
吃了一次布朗琪,我一直記不太起來那時去的還有誰,
不過依稀記得那天有午後的陽光,暖暖的感覺好像初秋。
那時的我話說的不多,像是有言語障礙的問題,沒辦法說很多話。
也許是那時對自我還有許多困惑的原因吧。

那段時光是怎麼過的,那時的我又是一個怎樣的人,我覺得好陌生,
而說實話,今天寫這樣的東西也讓我覺得好陌生。

而每當要面對自己的時候,我就不知該從何落筆了。
不知道為什麼我今天從新看了二年多前的奇摩交友,
那些人如今我連名子跟長相都連不起來。
我知道自己記性不好,只是那段過去的時光,在這之前,我從沒想起過。
我把檔案從新打開,也許,只是想重溫一下曾經一段時間、對許多事比現在更懵懂的我,那時的心情是如何吧。

而恒凱,有時我也會這樣覺得,
我們如今,就只能用如今的方式相處了。
雖然我很懷念那時的方式,
雖然那時,我完全沒有意識到。

Wednesday, 29 August 2007

一個只愛自己的人,一個需要很多抽屜的人,以及一條船

我是個很怕別人不喜歡我的人,也是個很怕別人喜歡我的人


想到這,常讓我覺得哀傷

Monday, 30 July 2007

070729


Touching my head, makes me feel horny.



Monday, 2 July 2007

nobody knows

我的zippo打火機一直點不著,
路過的人,沒有一個狀似等待。
總覺得辻仁成的 “再見,總有一天“ 像一座濃密森林,常常不自覺的就在心裡叨起這句話。
妳說,這到底是什麼意思?

清晨夢裡,每天都說著很多故事,一個比一個精彩,都捨不得起來。我開始在想,這樣的能力,不知是祂的,我的,
無人知曉
有的人看著我,我的視線卻直接從他們雙眸間穿透,自己都覺得好透徹。
想上廁所,想買杯Cafe Nero,我的錶,時間原來在6月31號,這也是,
一座森林。

Sunday, 1 July 2007

00:44

倫敦時間,0時44分。

時間有多長?我總覺得他過的好快卻好慢,好久卻轉瞬,好真卻好虛幻,可以再任由放縱的繼續下去,然後時間來到00:50。
在妳讀完後又會是十分鐘經過。而妳可曾意識到,經歷的這十分鐘後,也是我的。
我在這裡,妳在那裡。
只是,什麼是真什麼是假,我越來越分不清,
而原來,什麼咒語,都有期限。
那張在Camden town買的封面貼有island record 的唱片,塑膠封套,今天到期。

時間,走到01:12,我不知道,這天,將過的慢,過的快

Friday, 22 June 2007

MISS YOU

一年多過去了,算算在英國的日子其實也沒剩多少,昨天和John在聊天,他說他是一個對未來很沒有計劃的人,我沒說什麼,自己又何嘗不是。這沒什麼好與不好,只是要與不要,或是不是這樣的人而已。

當初會選擇出國唸書,其實也是覺得對未來一片糊塗,沒有方向感,就這麼決定當下一個轉彎,至今回頭看看,真是美好。美好的是,原來Chi,是這樣的人。哪樣的人?是自然而自就會在學校有鋒頭的人 (哈哈)。

友人王之前常問我的一個問題是:喂,今天該吃什麼啊。
這個問題對在英國留學,廚藝普普通通的我來說看似殘酷,但其實我很enjoy,這個了我個機會好好對 '台灣小吃' (如今我深深覺得這四個字是專有名詞) 好好意淫一翻。豬肝湯、沿街叫賣的肉圓、夜市香腸、珍珠奶茶、豬腳飯、滷大腸....吃了英國的 Fish and Chips、瑞士的Fondue、捷克的Fried Duck、德國的Sausage 及豬腳、義大利的Pasta & Pizza。其實各自有各自美味之處,可是相較台灣小吃的豐富,那真是遜色許多。吃的東西肯定是出國留學生都一定懷念不已的,不過另外還有一件事我也想給他個緊緊擁抱,嗑小說。

英文不夠好,不是說不能讀英文小說,但要說每個字都能瞭解他的意思功力也還不到,再者畢竟不是自己的母語,讀來常有搔不到癢處的感覺。我真的好懷念台灣的中文小說啊,好想讀村上龍、Lawrence Block的偵探系列、好想再重新啃村上春樹、再溫習一遍讀第一次就很愛的Tobacco Road,好想拾起、翻閱、咀嚼、蜷在沙發上、坐在咖啡店窗邊、午後微熱的陽光、閃閃發亮的這一頁下一頁,專注到嘴唇微張都不自覺得程度。這樣的懷念,在某個深處不時的跳躍,抽動。

當然,懷念的還有在台灣時常去的店。下午時,要找我去永康街的卡瓦利是最可靠的選擇,一杯一杯因為不夠完美而被倒掉的espresso 說明了能端上台面的,是咖啡館小郭的心血之作。夜晚時恒凱常會找我去多鬆,一家很hip的夜間咖啡館。或是三不五時也會晃過去的4AM。要不就是前公司創意總監開的 MONO MONO,還有至今常想起的政大校園。

近鄉,情怯。真的沒剩下多少時間了,想念台灣,卻也開始喜歡上這種折人的懷念念頭。

沒被滿足,所以很滿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