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咖啡店裡,點了一杯美式,一口都沒喝,到一直喝包裡的那瓶啤酒。邊喝邊聽,心裡覺得,The Köln Concert,真是棒透了。
[幾分鐘後]
不對,不對不對,這音樂不對。
我聽膩,或看膩了 iTunes 裡面前面百分之50的爵士專輯。V 推薦的 The Whitest Boy Alive 我沒什麼感覺。這幾年,他媽的,對當今新的流行或搖滾,都失去了感覺,所以才跟自己說好,那不如再回去聽爵士吧。可是,怎麼搞的,怎麼搞到今天突然覺得連科隆都不靈了呢?
我的6,70G的音樂裡面,沒真的聽過的加上也不怎麼想聽的就有4,50G,現在,每一張還想聽的專輯,對我來說都像是僅有的餘溫,我搞不出什麼新把戲了!
科隆不靈了。唉,但不愛,也就是不愛了。
這該死的老頭。一不合你的意就啥都不行,腰最好這麼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