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23 December 2010

做夢


在夢裡,我見到好久不見的她。她就像13年前我第一眼見到她時一樣。有著很甜美的笑容,那種甜美不單是來自她的外貌,而是你看著她彎彎的眼睛時,你就會感覺到,她真的很高興見到你,很高興,很高興見到你。很開心現在能在你身旁。

我不記得我們做了什麼,我只記得我們兩個的快樂,就像在已經過去的最初三年中,那時偶爾能見面,而一分一秒,因為和對方在一起,所以覺得很快樂。我們的情感不再是胸中滿溢的澎湃昂揚,那很興奮,很燥,很激昂,很單純,很熾熱,很全世界卻很絕對,很相信到無需相信。很壓抑因為我們都不知道為何一個人遇到另一個人會如此悸動,而在每一次悸動之間,因為有著時間的距離,所以我們無法學會習慣,卻是在不知下次見面是何時的預感下,積累我們試圖壓抑的注視,看,與唯一。那樣的感覺,我 全 部 記 得。

然後因為接吻,所以我們才能吸進氧氣。

在夢中,我已然不是這世界除了我只有另一個人的我。我感覺她也不是這世上只有一個王子的她。我們各自經歷了彼此大大小小的快樂與傷心失望,而那時的我們,只因為竟然能再見到彼此,而感覺很開心。儘管在夢境的現實中,她有另外一個人。所以我們談笑,我也許說著這些年的一些事,然後我看著她專注聽著我說的笑臉,所以我也笑了,只是這一次,我卻覺得再分離,應該會是妳,或我,離世的那一刻吧,就算我不會天天見到妳。

而夢,就醒在那一刻。

而我,沒想到會夢到妳。



Friday, 19 November 2010

我問


簡訊,我: "喝Ardbeg聽什麼國語歌好?"

簡訊,G: "沒聽過國語歌,不過要想,大概是笑傲江湖那首, 我得意的笑吧"

簡訊,我: "幹! 真不愧我有識人之明"

我獨自坐在公園,喝著UCC的黑咖啡。卡瓦利的咖啡機已經洗了。

我抽著煙,在頭腦鈍鈍的時候,想著 我得意的笑。不過,我一首笑傲江湖的歌也沒有,當我拿出只看得到半個螢幕的iPod的時候,我已經知道。

然而,也沒有伍佰,在12月,星期二的晚上,沒有 夏夜晚風。

今天喝的有點多,我跟自己說。

然後,我選了赵鹏。

同事介紹一個女生給我認識,是她的妹妹。其實,我不知道為何她會想介紹她妹妹給我認識,我常覺得,我其實帶己寬,對人嚴。我在公園裡,赵鹏唱著 味道,而我頭腦不清楚。

我想到1Q84,想到Ethan Hawk,小津安二郎,她的下眼瞼,她說話時那種明確而篤定的姿態,想到我的小熊 Jimmy,想到Banksy,也想到剛結婚的前女友。

我其實,不知道我在想什麼。

男人最難受的時候,其實是有些話,在還不到點燃的時刻,你不知道該對誰說些什麼。想說,卻覺得要憋下來,不說,卻胸中有結,而一說,就失了準頭。所以我們轉個彎,問個不甘緊要的問題,對還不肯定,但或許已然成形的感受,做一種 Client Eastwood 的幻想,國仇未報,何談兒女私情。

就說,我今天喝的有點多

而天地不愛酒,愛酒不愧天。我壓抑了一晚,終於在月下讀酌時,說了這一句。男人,忍住很難,但總是該忍的不忍,不該忍的忍,而女人味,卻也就是在這時綻放。

再喝一口咖啡,然後下一口,我決定一口喝完。


Wednesday, 17 November 2010

a night, whisky and the smiths


就像標題所講的,一個夜晚,一杯威士忌,以及the smiths.
其實很想抽煙,只是室友沒半個抽煙的,而且其中一個還是略帶點潔癖的女生,所以想想還是罷了。

lagavulin 的酒是今天才從在廣告公司做業務總監的朋友G手中拿來的。雖然喝威士忌喝了很多年,但不知為什麼,不是捨不得花,卻就只想喝所有酒廠最基本的款式,威士忌的年份從來沒有吸引過我。不過,今天下午在他的辦公室時,當我們把帶有封條的酒蓋轉開後,從瓶頸散出的酒氣一飄散出來時,我們就忍不住一直吞口水。他連厚實的威士忌杯都準備好了,我們把門一關,管他什麼上班時間,兩個人眼睛發亮的就喝了起來,我們先都倒了不到十分之一的量。

"這好好喝啊" "從沒想過原來16年這麼好喝" 我說
"對啊,他比你一直喜歡的Ardbeg 10年來的細緻,豐富,溫潤,卻又完全保留了艾雷島土地燃燒後的味道"
每次跟G喝酒,我總感覺我似乎就只能用三流演員的手法來表現對酒的喜愛,而G講話的內容卻常讓我覺得自己一直依然停留在三流演員的程度。不過雖然如此,我還是很喜歡跟G喝酒,如果我是三流演員,那他肯定是一流的劇評我想。

G在4A廣告公司待了很多年,我們雖是同年,但他比我更早就進了廣告業。從沒想過他會一直待下來,還記得那時我們每天跑去頂樓天台抽煙時,他常跟我說,公司要是再不進來一些新的正妹,他馬上就想閃了。
結果,先離開的反而是我,而他卻一直待到今天,而且聽其他朋友說還是集團業務總監的人選之一。

我們喝酒時很少談彼此工作的事,但今天,他卻跟我說他覺得最近好煩。
十分之一的量根本不夠,我又倒了一些。

"我最近喜歡上一個女生,小我們8歲"
我不知道要說什麼,就只嗯了一聲,然後繼續喝。我只注意到G的酒杯已經空了,他只是點跟煙開始抽。
"她是新來的AE,講實在話,我們其實根本不會有什麼交集,就算是在同一間公司,工作的內容畢竟有7,8年的差異"
"所以不是你們team的囉" 我說
"不是,只有偶爾在樓下抽煙時會碰到,一開始我也不覺得怎麼樣,其實我不特別習慣找人去抽煙,我覺得很多時候抽煙本來就是私人的事,如果不是談得來的人,倒不如一個人靜靜抽煙的好"
"要不然就像進去一間話很多的酒保的whisky bar 一樣" 我說
"對,就像那樣"
"我第一次遇到她,她已經在那了,那時我連她是我們公司的AE我都不知道,我只感覺她抽煙的姿勢很生疏,就像剛開始抽煙的女生一樣,然後我抽完就走了"
我邊喝邊聽,然後也點起煙抽。
"然後,我們偶爾會在抽煙時碰到才逐漸會聊一下。內容也不就是她進廣告公司後對廣告公司實際的體驗與發現與原本還沒進來前的想像有什麼樣的差異,你知道,就是那樣的東西"
"哈,對阿,以前我們也都在聊這個" 我說
"對阿,現在還跟誰聊這些啊。不過不一樣的是,現在當我在聽她說的時候,我其實大多都只是聽,或頂多是誘使她多說點什麼。我沒什麼特別的意思,只是單純的好奇是否現在的AE和我們當時的感受有沒有什麼不同,但結果其實是大同小異,就是創意部很兇,客戶很笨之類的"
"哈,都這樣吧"
我那時覺得酒氣有漸漸散發開來,感覺越來越放鬆。
"對啊,但我聽著聽著的時候,卻不知不覺對她產生了好感,我也不知道該怎麼說,就是有時抽煙時,聽她在旁邊抱怨她對廣告公司的感受之後,回去工作時會有種像是洗滌過的感覺,是沒有那麼誇張啦,但就是覺得好像有種能跳脫出現在工作的心情"
"所以?" 我說
"嗯,然後就找她出去啊,但我沒做什麼,就只是去看電影,喝咖啡之類的"
"嗯,所以,你是煩你喜歡上她?" 我說
"也許是吧。她其實上禮拜辭職了"
"啊?"
"嗯"
我不知該說什麼,所以什麼也沒說。
"最後一次我們碰到的時後也是在抽煙的時候,那天我並不覺得她有什麼不一樣,就算在我們一起出去之後。
她只在抽完要上去的時候跟我說,其實她並不喜歡抽煙"
"那時我並沒有特別想什麼,只是後來一兩天抽煙時都沒看到她,才知道她離職了"
我靜靜的呼了幾口氣,喝了一兩口酒。

G其實有一個他很愛的女朋友,雖然我很少過問朋友的感情生活,但我知道這個女朋友他很在乎。後來我們又聊了一些F1今年的賽事和從前還有turbo的時代,之後我就離開了。

在回公司的路上我在想一件事。我覺得我是一個很容易喜歡人的人,但常常也是很快就淡的人,不過G相反。他對女人很有一套,也玩過很多女人。或應該反過來說,他就是那種女生會喜歡的人,但就我所知,他不常喜歡上人。不知為什麼,我有點羨慕他,不單是受女人歡迎的部份,同時也是難得遇到一個喜歡的人的感受。

我在床上喝著威士忌的時候,就在想著下午的這件事。
而其實,我不懂威士忌。
雖然喝了很多年,我只是喜歡當我在睡不著的夜晚時,關著燈坐在床上,放一張想聽的CD,邊喝邊聽,一段時間之後,夜晚就全暗了。


Monday, 6 September 2010

我不是故意的,我只是沒想到,你也是


(簡訊) "喝咖啡?"
(簡訊) "ok"
(簡訊) "where?"
(簡訊) "campus"
(簡訊) "嗯,待會見"

那天大頭找我喝咖啡,我們約在學校咖啡館。
無處可去的週末下午,兩個沒什麼搞頭的中堅份子,在天氣好的不得了的下午在咖啡館還能幹嘛? 不就是嫌扯淡。
不,我們不搞嫌扯淡那套,我們只做情感上的交流。

"要不要去吃個東西" 我說
那時太陽已下山。
"嗯"

大頭起身去付帳,我繼續坐在椅子上逃避一事無成的虛空感。
沒個一分鐘我看見大頭走了出來,那就是我去小便了。

"ㄟ,你身上有沒有錢?"
"沒耶,我今天一毛都沒帶就出門。你沒錢喔?"

我們兩個站在收銀機前,看著躺在桌上的180元帳單。
我努力的往牛仔褲口袋裡掏,摸出了個60元。
大頭倒出錢包零錢袋裡所有的寶貝,七八個硬幣裡閃爍著兩個黃橙橙的50元。
我們終於各自去上廁所,然後去吃油豆腐細粉。

"你不覺得剛才很好笑嗎?" 在車上時我對大頭說。
"對啊,怎麼會這樣"



應該有六,七年了,那時員工旅遊我們去峇里島。第一天到的時候我們還是深懷百萬巨款的闊少,四天之後,在我們跟同事小英與董事長秘書 Becky 各借了 50美金之後,的又幾個小時後,我們掏出口袋裡所有的錢,看了一眼,然後做了一個重大的決定。

那就,看能不能租台摩托車吧。

當同事都在做最後採購的下午,我們只能你抱我,我抱你,在打檔車上瀟灑的呼嘯而過,然後在再也掏不出任何銅板的麵店合吃一份炒麵。唯一剩的,就只剩無法當麵吃的瀟灑。

如今早已不比當年啊,但,怎麼會搞到連180元的咖啡都差點付不出?


Sunday, 29 August 2010

unknown


再聽了一次 Keith Jarrett 的
The Köln Concert,一聽之後,突然覺得,"糟了"

我在咖啡店裡,點了一杯美式,一口都沒喝,到一直喝包裡的那瓶啤酒。邊喝邊聽,心裡覺得,The Köln Concert,真是棒透了。

[幾分鐘後]

不對,不對不對,這音樂不對。

我聽膩,或看膩了 iTunes 裡面前面百分之50的爵士專輯。V 推薦的 The Whitest Boy Alive 我沒什麼感覺。這幾年,他媽的,對當今新的流行或搖滾,都失去了感覺,所以才跟自己說好,那不如再回去聽爵士吧。可是,怎麼搞的,怎麼搞到今天突然覺得連科隆都不靈了呢?
我的6,70G的音樂裡面,沒真的聽過的加上也不怎麼想聽的就有4,50G,現在,每一張還想聽的專輯,對我來說都像是僅有的餘溫,我搞不出什麼新把戲了!

科隆不靈了。唉,但不愛,也就是不愛了。

這該死的老頭。一不合你的意就啥都不行,腰最好這麼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