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14 June 2009

非常不香港



那是我第一次出國,第一次一個人出國,也許,也是第一次發現我有當背包客的個性。
我一個人跑去香港玩了三天。9年前。

9年後。


我住進了9年前好奇與迷戀的重慶大廈。我的房間大約兩坪多,睡了三個人。第四個人,從不住這,只記得曾在某天早上,在我還睡意迷濛時約略看過幾眼。而從我的房間透外出去,你永遠不會知道現在是白天還是夜晚,晴日還是漂雨。
那扇窗什麼都不說。
9年前,我去坐了半山電梯,坐了叮叮,上到了太平山頂,逛了半島酒店,中環,尖沙咀,廟街,去了跑馬地賭馬,星期五的夜晚拎著一罐啤酒獨自在蘭桂坊穿梭。我以為這就是香港。
也許,我是對的,9年後。

只是,我提不起興趣在香港大街上走了。我和兩個法國室友,三個暫時逃離所謂一般現實人生的人,我們決定再一次做出不同的選擇。


6月9號,下雨,香港的雨季,悶熱又潮溼。Gaspard 得要回法國的最後一天,在一年多的流浪之後,我抵港後的第一天。我們三人一起坐船去坪洲。我們去爬手指山, Finger Hill。我們在碼頭附近的小廣場喝著 Chimay,第一罐我們選濃的, 10%,第二罐我們選淡的, 9%。那時候,我們都有點醉意了,我們在想,另外那瓶 middle 的,是不是9.5%。


整個下午到剛入夜時分,我們就一直坐在那個小廣場旁。我們看著一隻黑毛貓教訓每一隻走過,或靠近他身邊的狗,他確實是這裡的老大,我們三人無異通過。我們看過三次有白人觀光客走過,每次經過之後,Gaspard 就會說,快滾回家去 (或香港去),這裡不是觀光客該來的地方!
我知道那是一種無謂的驕傲,但我覺得,他很可愛。
我還記得那天在搭天星渡輪回九龍的時候,Gaspard 帶著些許抑鬱的心情對我說,當他回去見到他父母時,想說英文。
我覺得,他真的很可愛。


Gaspard 走的第一天,我搭了叮叮從中環到銅鑼灣繞了一圈。在人民公社喝了杯咖啡,在人滿為患的餐廳溫溫的吞了一碗麵,然後獨自坐船去了梅窩看大佛。
那晚,在凌晨快一點的時候,我走出了那小小的監獄,本想在眺望香江夜色前打給妳,只是好不容易才約略有個概念如何使用妳給我的電話卡時,卻怎麼也想不起妳正確的號碼, 8808, 88, 088,之後,我記下來了,在第78通之後。


我走的那天,換成了是 Pierre 替我送行。他特地延後了一小時和一個中國女孩的午餐約會,我回請了他一杯 7-11 的唯一精選熱美式咖啡。說穿了也沒其他選擇其實。我們在漂雨的香江前就地而坐。他在沒進食前不抽煙,我抽。不記得我們聊了什麼,大抵跟香港擁擠的生活實在不好受,我們的旅行多麼不香港...有關,我想。他不自覺就會開始咬手指甲,也或許緊張的時候也會吧。那天下午,我去了趟赤柱。9年了,要什麼都不變也太貪心了。畢竟,我都有些許不同了,當初那個大世界,那個無人識得的完全自由感,在後來的人生中我體驗過了更大的層次。


重慶大廈 Taiwan Hostel (聽說老闆時桃園人) 的兩坪大房間, Gaspard 的單純與 Pierre 的年輕氣息, 香港又濕又黏的雨季。這些東西我想我會記很久的。因為,我們為彼此保留了一些很私人的回憶,那些東西在 Lonely Planet 的旅遊書上找不到,那決定於你是什麼樣的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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