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在阿姆斯特丹的 Van Gough Museum 擬視著他的畫作,久久不能自己,那一隻隻點點的黑烏鴉,那像是隨自我意識擺動的稻穗,拙重的筆觸,怎麼看,都看不夠,而怎麼可能夠。

在布魯塞爾,我不停的走,走出 Lonely Planet 所圈限出的地圖然後發現了那句,be a traveler, not a tourist. 也才找出這個城市迷人之處,原來,是在北邊。
而那時,其實累了,想回家。

第二次來到 Venice,拜訪了威尼斯人 Riccardo,他,讓我第一次真正體驗到所謂的威尼斯風情。不在 Piazza San Marco,不是 Gondola,也不是 masquerade。
那是情聖 Casanova 越獄後依舊浪漫的先在 Piazza San Marco 的 Caffe Florian 享受一杯咖啡,是在 Riccardo 準備的 simple is the the best 的 pasta。是在傍晚走在 Lido 的海灘,聽他說今年的 Venice International Film Festival 有多少狀況,然後我們坐在搖椅上啜飲一杯 sprrize with Aperol,發現另一種活著的方式。也讓這段旅程,有了一個 recharge 的時刻。

在佛羅倫斯,我離開了誘人的皮件,雄偉的 Duomo,而跳上一班最近的巴士來到 Siena,一座山城。左腳提醒著右腳,兜著兜著,一轉眼卻乍現出 Tuscany 鄉村的富饒景色。而每天,都是從巷口咖啡館的一杯 espresso 與酥脆濃郁的可頌開始。

而最後我才體驗到,唯有妳親自來到羅馬,才能體會為什麼人們說:羅馬,不是一天造成的。這個城市是以一種震攝的方式讓你知道他的巨大與深刻的存在。 Colosseum, Pantheon, Roman Forum... 我只能不停的走,不停的走,不停的走,然後駐足在 Vatican 的 St Peter's Basilica,注視著 Michelangelo 的 La Pietà。那張臉,好美,讓我想起了一個人。那年,米開郎基羅還只22 歲,一個默默無名的青年。

It's a long long journey.
在旅行的過程中,我不時哼起陳綺貞的一首歌,旅行的意義。
旅行的意義,那到底是什麼呢?我看過了一些風景,認識了一些也許只會在人生那個短暫的剎那能相遇的人們,然後在每一個停留的地方挑一張明信片當做我貧窮記憶的提醒。我打開我的背包,再收拾我的背包,從一個車站,再到下一個車站。不過,那每一個呼吸,都確確實實的進入了我的身體。回到了倫敦 (好有趣,是回到了倫敦) ,出現了難得的陽光,窗外的牙買加風味黑人跨上了腳踏車,在星期天的中午慢慢駛離。這些對我來說,從此也不會是抽象的概念或文字,而,變成了我的一個呼吸。